贵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年度考核

14.09.2021  16:52

  9月13日下午,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对《贵州省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权威解读。

  《实施意见》全面对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制定出台,是我省根治欠薪的“工作清单”。围绕根治欠薪这个根本目标,《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主体责任,捋清责任边界,避免“模糊地带”,强化履职尽责抓落实。完善考核内容和方式,提出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市县年度综合考核、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平安贵州建设考核。同时,突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双考核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围绕根治欠薪工作中存在的责任划分不明、督查标准不一等问题,制定任务清单,建立完善制度,倒推责任落实,形成闭环监管。针对各级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执法主体、执法边界不清等问题,提出制定执法指引或者执法指导意见(办法),高效开展行政执法。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用工监管不力、用工管理制度不健全、发包方不守信、工程款与人工费混淆拨付等问题,明确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备案、实名制大数据监管、工资专户制度、人工费与工程款分账等10项制度措施,注重提前指导、预警监测和全过程监管相结合,从制度上、监管中遏制新增欠薪问题。(记者 孙维娜)

[责任编辑: 栾小琳 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