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部门下发相关实施意见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29.08.2021  10:33

  近日,贵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底保障成果 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共载明了9项任务措施,包括: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创新发展急难社会救助,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方法和核对机制,统筹发展城乡社会救助制度。

  据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旨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保持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统筹发展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适度拓展社会救助范围,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曾秦)

[责任编辑: 刘菲]
贵州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上奋力攻坚
巩固战果势头劲 乡村振兴万象新 ——贵州在巩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