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四举措”整治不动产登记

11.09.2018  12:12

一、全面清理取消违规收费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请人转嫁落宗费、配图费、查询费、重复测量费等。严禁将其他部门无法律法规规定和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作为不动产登记的申请要件。

二、立即取缔申请落宗、申请配号、强制换证、权籍调查成果备案、强制公证等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登记环节。

三、严禁将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以外的其他房屋交易备案、交易确认材料、竣工决算书、房屋维修基金缴纳凭证及相关部门不再出具却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奇葩证明”作为申请要件。

四、争取支持、加强配合,化解制约登记办理时限难题,如历史工作基础薄弱、登记队伍不稳定、遗留问题解决缓慢、信息共享难以实现、工作流程不优化等,今年年底实现一般登记在15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