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民深入30万吨/年以下煤矿督查落实停产整改和驻矿安监员驻矿情况

12.08.2019  21:10

  2019年8月10日、11日,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民利用周末时间,深入平坝区、瓮安县对5处煤矿开展暗查暗访,督查30万吨/年以下煤矿落实停产整改和驻矿安监员驻矿情况。

  每到一处煤矿,李建民仔细查看人员入井登记记录和提升运输系统运转记录,核实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运行状况,详细了解煤矿停产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和驻矿安监员到岗驻守情况。针对督查中发现平坝区大尧煤矿驻矿安监员未及时到位,瓮安县万鑫煤矿整改工作是否按《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等问题,立即责成平坝区、瓮安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核实处理。

  李建民强调,自7月份以来,我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局面造成极大的被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陡然严峻。各煤矿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能源局、贵州煤监局关于30万吨/年以下煤矿有序退出及隐患排查的工作要求,全面系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扎实做到真停真查真改,未经验收合格,严禁擅自恢复生产。同时要求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30万吨/年以下煤矿真正停下来,全面细致的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在复产验收时,必须严格验收标准,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坚决不予恢复生产;要加强对驻矿安监员的管理,督促驻矿安监员24小时驻矿盯守,真正发挥“前沿岗哨”作用。通过督促煤矿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扎实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问题短板和风险隐患,要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强力推动煤矿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扭转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被动局面。

  局救援指挥中心、统计中心、林东监察分局有关人员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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