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确保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取得实实在在整改成效

15.05.2019  16:05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孙志刚主持并讲话 谌贻琴 刘晓凯等参加

  5月14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让中央放心、让全省人民满意。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志刚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省政协主席刘晓凯,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推动的重大举措,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制度安排。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全省上下要从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政治高度,自觉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要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相关市(州)、县(市、区)都要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地要成立整改工作专班,进行集中办公,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要尽快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措施,对表对标反馈问题清单,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有明确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整改工作既要实事求是,又要只争朝夕,确保真改实改、高效整改。

  会议强调,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失职失责行为,对反馈问题整改中的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行为,要严肃进行追责问责,教育警示各级干部切实守好底线、不踩红线,坚决扛起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政治责任。

  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记者 许邵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