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四要”强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05.02.2016  11:26

近日,在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长期以来,由于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人员待遇偏低、环境较差,导致了人才引进不力、流失严重,村级卫生人才更是十分匮乏,严重影响了基层医疗服务的质量。因此,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既是该县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计。

一、要在省、市人才队伍建设投入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县级投入。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一千元生活补贴。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月一千二百元生活补贴。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一千元生活补贴。

二、要实施人才培养项目。积极做好与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遵义医学院、贵州省人民医院、贵州省中医院、威宁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联合开展村医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并与培养对象签订服务年限合同。威宁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要做好定期人才培训,重点做好“传、帮、扶、带”,切实将人才培训作为提升技能的一项常规工作来抓。

三、要加大人才向基层倾斜力度。医学类学科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经统一安排在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满两年以上的,管理和考核参照本县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进行,两年服务期内由县财政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和引导医科院校毕业生投身基层、建功立业,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完善政策措施,让人才真正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

四、要加强村级医疗技术力量配置,原则上每村服务人口少于一千人的,配置一名村医;服务人口在一至二千的,配置二名村医;服务人口在二至三千的,配置三名村医;每村服务人口在三千以上的,配置四名村医。配置二名以上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应有一名女性乡村医生,至少应有一名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对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一千元生活补贴,将村级医疗技术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