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要求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23.03.2019  10:01

  为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3月22日,省安委办下发《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开展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检查实现全覆盖,不留死角。

  省安委办要求,对企业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气、供风)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采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重大危险源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及装置的完好有效情况;是否按照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定期检测完好有效;是否按照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个体防护设施并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按规定配备并完好有效;可燃液体罐区是否按规定设置防火堤,酸、碱罐区是否设置围堰并进行防腐处理;特种设备是否进行登记注册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是否使用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培训教育;各种仪器仪表(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是否进行检测检验完好有效;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和储罐是否设置超温超压、高低液位检测报警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并完好有效;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工艺参数是否有超过安全限值的情况;危险性作业活动(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施工作业等)是否实施许可管理,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根据作业场所危险特性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危害后果、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是否按规定设置风向标;外聘施工单位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装卸(充装)危险化学品是否查验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资质并进行登记,是否按核定质量进行充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是否按规定进行管理;是否存在各项安全设施有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现象;是否存在“三违”、“三超”行为;剧毒化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

  省安委办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大检查,加强领导,落实各有关部门职责,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要通过此次大检查,进一步夯实我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努力实现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