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审计局“三项”措施强化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

30.07.2014  11:48

为充分发挥好政府性投资在地方建设中的作用,今年以来,兴义市审计局采取三项措施,严把政府性投资审计关,促进了政府性投资审计作用的发挥。

一是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审计操作为规范政府性投资审计行为,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兴义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兴义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前置审计工作质量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办法》和《兴义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操作规程》规范性文件,对审计机关权限、审计程序、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纪律和审计中介机构聘请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为规范审计操作、推动工程审计工作开展和保障审计质量、防范工程审计廉政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为着力解决新进审计人员业务实际操作能力不强的问题,通过邀请相关培训机构人员到单位开展工程计量及工程计价相关软件培训,提高了工程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为利用计算机开展辅助审计奠定了基础。

三是强化权力制约防范廉政风险。规定对工程审计现场踏勘、价款核对等关键环节明确必须由两人以上审计人员共同完成;进一步强化复核,实行审计人员与复核人员相分离的制度,由指定明确的复核人员对工程审计程序的合法性、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审计资料的完整性和审计结果中的重要核增减事项进行复核。

同时全面推行“四公开”,即:对政府性投资项目需送审的资料清单一次性告知送审单位,并予以公开;对送审资料审查合格的建设项目公开审计受理时间及完成时限;对项目审计结果组织建设、监理、施工、审计等单位人员进行公开讨论;对审计中介机构的聘请采取公开竞争、优胜劣汰。(邓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