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监察局开展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督查

22.09.2017  21:07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和<贵州十大行业污染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9号)精神,全面实施我省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积极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近期,省环监局联合省环境监控中心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省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组主要采取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抽查、集中检查与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重点问题适时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9月18日至22日,督查组分别对六盘水市、安顺市、遵义市、黔东南州等市(州)15家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涉及水泥、煤矿、污水处理厂、磷化工等行业。督查中主要针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污染物监测、污染物排放监管中存在问题整改和工程措施落实情况;十大行业污染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2017年第一批整治企业整改阶段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辖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中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和“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了全面督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部分排污企业存在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雨污混排,烟气、粉尘、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生产废水、废气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运行,生产废水、废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责成当地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此次督查是对全省十大行业全面达标排放的前期排查、评估情况、整治措施、整治进度及成效、以及国控、省控等重点企业生产、排污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磷化工(含磷矿开采)、火电、煤矿(含洗选)、水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等五个行业污染源超标排放治理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