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每年评建10个左右省级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

22.02.2018  10:22

    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8年我省将大力推动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从今年起每年评建10个左右省级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和100个左右标准化资源教室,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

    据了解,我省于2014年启动实施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达到了6000元。实现了30万以上人口县均建有特教学校,建立省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及3个分中心,启动了76个县级以上特教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

    按照第二期计划,我省将紧扣“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三大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我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各级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要设置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并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孩子的特殊幼儿园。

    同时,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发现、诊断、评估、安置和实施教育等完整的教育评估与服务体系。通过“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四种安置方式保障就学,按照“一人一案”要求,确保“零拒绝、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

    各地普通高中阶段学校也将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形式,积极招收残疾学生,不断扩大残疾人在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确保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

    我省还将支持贵州师范学院、安顺学院、铜仁学院等高等院校发展特殊教育专业,成为我省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中心和研究中心,保证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同等享受高等教育资源,提升残疾学生人才培养质量。

    为发挥特殊教育学校的骨干作用,我省不足30万人口且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区、特区),将在原有县级资源中心的基础上,由市(州)政府根据需求统筹规划新建特殊教育学校。80万以上人口县(市、区、特区),将根据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实际扩大现有特校规模或规划建设第二所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将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足够资源,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 (记者 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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