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院院长吴大华为黔西南州中小企业作新《中小企业促进法》解读讲座

13.07.2018  11:42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吴大华专题演讲


贵州省民营经济局(中小企业局)刘华副处长(正处级,主持工作)出席开班仪式


新《中小企业促进法》宣贯培训班活动现场


7月9日,由黔西南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办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暨项目申报管理培训班在兴义市盘江宾馆开班,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扶贫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切实推动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贵州省民营经济局(中小企业局)刘华副处长(正处级,主持工作)出席开班仪式,黔西南州民营经济局(中小企业局)洪玉华局长主持开班,培训班特别邀请了二级研究员、博士生研究导师、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吴大华院长为中小企业家深度解读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作为资深法律专家为中小企业作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专题解读在全省还是第一次。

吴大华院长为中小企业以《贯彻落实新中小企业促进法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为题,重点从五个方面予以演讲。一是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中小企业的数量在世界大部分国家占90%以上,被誉为经济发展的火车头。我国中小企业占比在99%以上,为国家提供了80%以上的就业岗位,提供了70%以上的专利发明,占国民生产总值的60%以上,在技术前沿地带,中小企业比大企业拥有更强的创新动力。二是国外发达经济体对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均给予大力支持。国外发达经济体在促进本国工业发展和产业创新方面,通过对美国、德国、日本等区域中小企业扶持办法的研究发现,发达国家特别重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重点表现在设立了专门的政府机构支持中小企业成长,以加强立法及顶层计划营造稳定的生存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三是新《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进步及主要亮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由七章增加到十章,“融资促进”单列一章,增加了“权益保护”和“监督检查”两章,新法内容更广泛,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强,主要呈现了五大进步、十大亮点。四是新《中小企业促进法》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支持。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提供了法律支撑,其中在创业扶持方面涉及8个条款,在创新支持方面涉及6个条款。五是挖掘潜力激发活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迈向新台阶。以贯彻落实新法对创业扶持和创新支持为契机,充分挖掘全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潜力,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提出实施“双创”优先战略、坚持示范引领发挥模范企业标杆作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三大方面建议,促进贵州省、黔西南州中小企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本次培训有来自黔西南州各县市(区)工科局、经发局、“专精特新”培育部分企业及其它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相关负责人共计150余人参加。吴大华院长深入浅出的理论讲解,一个个经典案例的应用分析迎来了多次精彩掌声,让与会负责人深受启发,对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也有了新的认识,纷纷表示要将《中小企业促进法》与企业的实际发展精密结合,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提高中小企业发展质量,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让中小企业在助推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中发挥更大作用,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