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11.12.2017  15:01

  2017年12月8日,中小企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出席会议并作法律专题解读。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马向晖作法律重点内容介绍。会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副局长秦志辉主持。

  张峰指出,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近15年来,在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完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全国人大牵头组织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配合并全程参与了促进法的修订过程。本次法律的顺利颁布对我国近3000万中小企业和广大中小企业工作者而言是一个里程碑的时刻,意义十分重大。


  张峰强调,本次促进法的修订,变化较大、亮点较多,既注重解决当前困难、也着力于长期性制度建设,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具体有四方面重要意义:一是推动政府简政放权,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必然要求;二是推动中小企业创新转型,提升发展质量的迫切需要;三是为营造公平市场环境,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四是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尽职履责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张峰最后对下一步贯彻落实新促进法工作进行了部署。他强调,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认真抓好促进法宣贯工作。一是全力做好新促进法的宣传工作,抓好系统内的学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二是抓好促进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认真落实法律实施的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推进本地区中小企业立法和修订工作。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推动法律贯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四是依法推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切实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法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郭林茂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修法的出发点和本次修订的重点,对新促进法的内容和下一步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专题解读,强调中小企业促进法是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依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根本遵循,一定要会同相关部门把这部法律实施好,尽快制定相关配套规定和细则,加大法律学习宣传力度,加强对法律落实的监督检查。


  马向晖结合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职能,对法律重点内容进行了介绍,一是法律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机构定位和主要职责的规定;二是法律明确规定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的工作,包括建立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建立专门渠道听取中小企业意见以及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等;三是法律中明确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需要牵头推动的工作,包括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基金使用效果评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创业创新支持和监督检查等内容。


  下午,北京、内蒙古、浙江、湖南、广东、四川6省市对本地区法律宣传贯彻工作情况做了介绍。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就抓好新促进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开展了讨论,交流了工作情况,提出了意见建议。


  秦志辉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了本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并要求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加大工作力度,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动新促进法的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领导、各处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共7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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