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召开

17.11.2018  19:51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召开

决定于11月26日至29日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11月1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在贵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袁周主持,副主任刘远坤、陈鸣明、何力、李飞跃出席。

  会议审议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决定于11月26日至29日在贵阳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草案)、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省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草案)、关于召开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和《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决定将以上事项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国有林场条例(草案)》《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六盘水市村寨规划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贵州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关于2018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文书保护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有关任免案。主任会议决定将以上事项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决定将报告作为参阅文件印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2018年省人大代表重点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决定将报告印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还讨论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纲)》、《关于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草案)》、《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草案)》、《贵州省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办法(送审稿)》。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记者 王鲁铨)

[责任编辑: 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