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召开

11.09.2018  15:21

  9月1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在贵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副主任陈鸣明、何力、李飞跃出席。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切实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工作,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上来谋划和推进,确保省人大常委会各项立法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审议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决定于9月18日至9月20日在贵阳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陈鸣明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力在审议中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传达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现场。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国有林场管理条例(草案)》《贵州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关于《贵阳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条例》《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条例》《铜仁市梵净山保护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书文化保护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的决议(草案);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有关任免案。主任会议决定将以上事项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审议了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主任会议决定将以上报告作为参阅文件印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人大论坛杂志记者石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