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低保户危房底数核查与农村低保年度核查同步开展

19.12.2015  01:25
  近日,省民政厅、省住建厅联合制发了《关于结合农村低保年度核查开展农村低保户危房底数核查的通知》(黔民发〔2015〕4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全面排查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危房底数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一是按照2015年11月22日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各地要将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危房底数核查作为2016年度农村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于今年12月全面启动。二是各级民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农危房)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托乡镇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等工作力量,在村(居)干部的配合下共同对2013年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但尚未改造的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危房情况进行入户核查。对已改造的要及时剔除出台账范围,对不再符合五保、低保政策但仍属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要及时调整贫困类别,彻底摸清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危房底数,为下步实施危房改造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核查人员在低保年度核查中要认真比对住建部门提供的2013年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名单,对尚未进行危房改造的按要求认真填报《贵州省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危房入户调查表》。对核查中发现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房屋属危房,但未纳入2013年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的,也要填报《贵州省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危房入户调查表》,并在表格中单列备注。上述调查表,均由乡镇填报,经层层汇总后,分别报省民政厅和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