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发力 试点先行 续写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改革新篇章

25.01.2018  14:58

  ——省政府法制办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综述

2017年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改革旗帜,以无与伦比的政治勇气和高瞻远瞩的政治智慧持续推进改革铿锵前行。在新一轮改革大潮中,省政府法制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紧盯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积极承担法治政府建设的改革重任,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改革先行先试,狠抓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为服务我省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生态文明试验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聚焦一年的改革,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的5项改革任务,均按计划实施,并提前完成。通过一项项贴合实际的改革决策,一个个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一次次付诸实践的有益探索,有力推动了《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等重点改革方案及时出台。我省“放管服”改革调度机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改革稳妥推进,试点任务圆满完成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在全省推广政务服务“五全服务”模式的改革经验走在全国前列,新常态下改革创新的步子越迈越稳,“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正在形成,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信心更足、信念更坚、期盼更重。

领导高度重视,明确改革思路抓谋划

突出抓好工作部署。 年初,及时组织召开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和全省法制办主任法规处长座谈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部署安排2017年度深化改革和依法治省各项工作,陈鸣明副省长出席并作重要讲话,明确了年度深化改革指导思想,规划了年度改革工作目标和任务。

科学制定改革方案。 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省政府法制办始终坚持“一把手”亲力亲为抓改革,严格对标对表、善作善成,做给大家看、带着大家干、领着大家改。唐林主任多次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审定2017年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今年由省政府法制办统筹协调的年度改革任务共20项,均通过省委改革办改革台账系统逐一录入台账管理并完成调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专题组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大了改革任务协调沟通和配合对接力度,有力有序推进改革任务真抓实改。

分解落实改革任务。 制定印发了《省政府法制办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省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表》和《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责任分解表,根据省委改革办“八本账”要求,逐项梳理出专题组统筹调度和督促落实的任务事项,唐林主任多次主持召开省政府法制办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专题调度改革任务推进情况。

立足改革机制运行,狠抓改革典型示范

强化督察机制运行促改革。 切实加强向下督导检查,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积极做好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大改革举措督察相关工作,商请省委法治办、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组成7个督察组,对9个市州及贵安新区管委会、花溪区、沿河县等18个区县和省编委办、省公安厅等12个省直部门进行实地督察,经省领导同意,向国务院法制办报送《贵州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情况报告》,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强化沟通汇报机制促改革。 唐林主任率专题组办公室相关同志到国务院法制办汇报我省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积极争取国务院法制办对我省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支持。陈鸣明副省长多次听取法治政府专题组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2次主持召开专题组全体会议,有力促进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陈鸣明副省长对省政府法制办创新政府立法立项工作的改革举措给予批示肯定。

强化典型示范带动机制促改革。 省政府法制办代表“法治毕节”六大工程指导组在“法治毕节”创建工作调度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制定《省政府法制办“法治毕节”创建2017年工作计划》《省政府法制办结对帮扶赫章县六曲河镇法治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协调、指导毕节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程取得新成效,毕节市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开通运行,执法行为日益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为58.3%,行政机关败诉率较去年同比下降1.39%。今年,省政府法制办50项创建任务、毕节市59项法治政府工程创建任务、赫章县333项法治创建任务均按时间进度完成或预期完成。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

围绕改革开展重大课题研究。 组织开展了《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研究》《贵州省行政应诉情况调查研究》《大数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运用研究》等15个研究课题,其中《城管行政执法中暴力抗法问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贵州省实施情况调查研究》《我省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情况调查研究》等多个课题获陈鸣明副省长批示肯定,并要求做好课题成果转化工作。《贵州省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问题研究》被贵州省法学会评为优秀课题。

围绕省委改革部署开展征文活动。 借大数据国际博览会在贵阳召开之机,组织开展以“数字开放与隐私保护”为题的理论研究,共收到主题征文70篇,评出黔西南州政府法制办为组织奖,对19篇优秀论文进行表彰。开展“国际矿业大数据应用制度研讨会征文”活动,收到主题征文45篇,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6名,参与研究特别奖8名。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征文活动,共收到论文144篇,选出优秀论文22篇进行表彰。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纲要》建设法治政府”主题征文活动,评选安顺市、毕节市政府法制办为组织奖,评选出18篇优秀论文,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激发了全省政府法制系统进行政府法治理论研究的工作热情。

围绕改革试点开展理论研讨。 为推动“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出经验,确保我省“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如期完成,在毕节市召开了试点工作交流会,专题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情况进行研讨。为加强矿业大数据应用制度研究,开展了矿业大数据应用征文活动,并联合矿产资源法学研究会在贵阳召开国际矿业大数据应用制度研讨会。

深化“放管服”改革,瞄点对焦勇闯改革“深水区

在省委深改组的统筹指导下,省政府法制办坚持从全局高度谋划推进改革,面对千头万绪的改革任务,始终瞄准重点难点,激流勇进,把推进“放管服”改革作为头号改革任务,认真履行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央、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五年来取消我省自行设定的行政职权59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71项,将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由295项调整为272项,全面清理我省自行设定的97项行政审批备案登记等行政职权,向社会公布《第二批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推动各地各部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建设和行政审批流程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认真牵头组织各地各部门对2013年以来“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集中自查,与省编委办联合对全省各地各部门“放管服”工作进行督查,认真做好迎接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放管服”专项督查工作,对相关工作实行“周调度”,形成我省关于落实2013年以来国务院公布1688项简政放权措施的情况报告报督查组,并印发《关于完善“放管服”改革工作调度机制的办法》《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服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有力促进了“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提升

省政府法制办立足依法行政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职能把脉破局抓改革,强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改革部署在我省落实落地,坚持顶层设计与贵州实情相结合,及时提请省委省政府同意印发了《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2017年贵州省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完成了贵州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并提请省政府报国务院、省委、省人大。科学设立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指标。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省直目标绩效考核和市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探索建立了本级自查、上级督查与综合考查相结合,平时查、阶段考与年度评相印证的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印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7年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的通知》,组织对9个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和52个省直单位进行考核。

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有力推动试点变示范

2017年经省政府法制办积极申报和争取,毕节市、贵安新区被确定为全国32个试点中的2个“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为扎实推进试点改革改出成果,及时成立了由陈鸣明副省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印发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重点督导指导毕节市和贵安新区按照《方案》有序开展试点,同时又鼓励全省各级积极探索推进。指导毕节和贵安新区结合不同的行政管理体制、机构层级等因素,科学确定试点任务,完成配套制度设计。同时,注重将试点置于现行执法框架体系内统筹推进,加强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监督、法治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和集成整合,降低推行成本、减轻基层负担,使试点工作事半功倍、卓有成效。9月初,在河北召开的全国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中期推介会上,国法办甘藏春副主任对我省“三项制度”试点改革给予充分肯定,我省“三项制度”试点改革相关经验获得贵州日报、人民网、国务院法制办门户网站等重要媒体宣传报道。按照试点工作要求,省政府法制办已于12月组织对试点工作开展总结验收,并形成我省试点工作总结报国务院法制办。

通过试点改革,我省“三项制度”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聚焦信息公开。 通过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实现了行政执法的依据、流程、办事指南、执法数据公开,着力打造阳光政府。

二是聚焦程序规范。 依托大数据管理方式,研发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执法信息采集、保存、管理、使用、归档等机制,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实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让权力以“看得见”的方式规范运行。

三是聚焦法制审核。 明确了法制机构为审核主体,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制度,规范了审核内容,编制了审核工作流程,通过对重大执法决定实行法制审核,严守法律底线。

深化政务服务转职能改革,大力推广贵州政务“五全服务”模式。 在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统筹指导下,省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对我省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展开深度改革,推动贵州省2016年在全国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排名全国第二。国务院办公厅在2016年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示范阶段性任务总结中,将贵州做法概括为“符合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和电子政务发展的政务服务‘贵州模式’”,6月8日又继续将贵州明确为2017年全国四个“互联网+政务服务”综合试点示范省之一,有力推进了全省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促进“五全服务”模式向基层延伸。《贵州省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标准化建设与服务规范》已经省政府审定印发实施。

深化政府立法改革,着力实现良法善治目标。一是改革立法项目起草工作。 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省地方性法规6件,完成省政府规章7件。为促进国家生态文明(贵州)试验区建设,修订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组织开展我省省级生态环境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体系评估。为依法保障我省良好投资环境,完成省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草案审查修改。为适应我省大交通发展要求,制定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办法和省通航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为依法保障安全生产,制定省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完成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审查修改。为依法促进科技创新战略实施,审查修改省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为依法巩固改革成果,提请修订我省第一批和第二批取消自行设立行政职权涉及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 二是改革政府立法行为制度规范。 为推动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修订了《贵州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省政府规章程序规定》。为提高立法质量,出台《贵州省政府立法第三方起草和评估办法》。为克服政府立法中部门利益影响,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主导作用,完成我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等4件关乎社会民生重要领域的政府规章立法。完成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法规规章文件清理,按程序对13件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草案;废止省政府规章23件,决定修改省政府规章23件。 三是改革创新立法计划和规划编制。 坚持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首次将2018年立法计划项目向社会公开进行了网络投票,通过扩大征集范围、网络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估等方式开展创新立法,得到陈鸣明副省长批示肯定。

深化规范性文件监管改革,强化法制机构审查把关作用。一是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职责。 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433件,提出审查意见194条。对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拟制定的10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对市州政府和省政府部门报备的30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完成公民个人申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6件。 二是完成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规范性文件清理。 决定废止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210件,宣布失效104件,修改46件,保留578件;市(州)、贵安新区、县(市、区、特区)政府及其部门、乡镇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修改211件,宣布失效336件,废止755件;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修改134件,宣布失效169件,废止443件。组织对规范性文件中涉及创新政策与政府采购优惠挂钩事项进行清理。制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纠正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涉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组织全省开展涉税规范性文件清理及纠正。 三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体制机制。 召开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西南片区)交流会,委托国家行政学院对《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按照《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则》,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实行动态化管理,得到陈鸣明副省长批示肯定。

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重大决策依法把关作用,全年办理涉及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和供给侧改革等法律顾问事项383件,为省政府对外签署的16件重要战略合作协议提供法律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完成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倒查办法、正向激励和容错实施办法起草工作。制定省政府法律顾问室聘用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考核办法,按程序公开选聘了14名法律顾问和9名相关领域专家顾问,充实完善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队伍。组织开展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培训,指导各级行政机关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组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赴基层调研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推动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效覆盖。

深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改革,努力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省政府法制办积极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机制,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强化办案人员责任要求,通过改革切实提高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73件,作出依法不予受理或其他处理110件,审结147件。办理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最终裁决案件24件。依法配合支持人民法院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办理省政府行政应诉一审案件346件,二审案件167件。陈鸣明副省长带头出庭应诉案例被列入十九大期间中央“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继续推动全省各地探索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试点工作,加大行政复议的理论研讨,专题研讨开发区(新区)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应诉队伍建设,共举办约700余人参加的5期行政复议应诉培训班。

在这个以改革为鲜明特征的时代,改革,是时代的强音,是发展的关键,是一条永不停歇的进取之路。党的十九大吹响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号角,省政府法制办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改革工作部署,大力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将全面深化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为实现与全国同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接续奋斗,为谱写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综合处  唐瑜供稿)

国务院2017年法制工作综述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 2017年,法制办
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
图一: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现场。法制办
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
图一: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现场。法制办
省社科院院长吴大华出席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
1月19日上午,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在贵阳举行。社科院
新时代:政府法制工作行稳致远
——省政府法制办召开2018年第1次主任办公会议 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