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公安厅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通告

25.04.2018  12:53

为了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根据国家民政部、公安部统一安排部署,省民政厅、省公安厅决定自2018年4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一、凡是未经登记或备案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要立即停止活动、自行解散并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凡是对非法社会组织给予支持或提供方便的社会组织,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罚款、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以及参加其活动的,可事先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合法登记注册,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查询方式如下:

1.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2.通过贵州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贵州省社会组织信息网”(网址:http://gznpo.gov.cn/)点击“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询;

四、社会各界凡发现有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举报:

(一)省民政厅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851-86820019/86828621

2.邮箱举报:[email protected]

3.来信举报:贵阳市中华北路240号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二)省公安厅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851-85906671

2.邮箱举报:[email protected]

3.来信举报:贵阳市宝山北路82号贵州省公安厅“打非专项办”。

举报内容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主要负责人、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及其他相关线索等。

特此通告。



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公安厅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