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安推行“微警务”开辟服务民生新途径

06.07.2015  18:13

  随着手机网络的普及引用,手机微信等聊天平台走进人们的生活,方便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同时也给公安机关实施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对“微信”等新兴社交通讯方式的迅猛发展,贵阳市公安局多个派出所主动顺应网络媒体时代发展趋势,以服务群众为切入点,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开辟了公安机关服务民生的新途径。

   一、“微信警务”改变了警民联系的单一模式

  随着派出所工作推进,贵阳市多个派出所积极摸索警务新工作模式,以“微信警务”的形式更好的开展社区工作,改变警民联系的单一模式,更好管理和服务商户,提高群众满意率和安全感。2015年以来,观山湖分局宾阳派出所、南明区新华路派出所均利用手机建立微信网络平台,极大的拓展了民警与群众、商户之间的沟通交流渠道。推行“微信警务”工作模式,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的治安管理、打击防范、为民服务工作新举措,摸索从“小微信”到“大警务”的转变,为警力进社区、进商场的警务模式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发挥互动交流功能,打造贴心服务平台,化解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一是提供“微服务”,便民“暖人心”。南明区新华路派出所充分利用微信平台,为群众提供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法律政策等业务咨询、预约服务,目前通过微信平台共办理各类业务80余项,提高了群众办事效率。二是活用“微功能”,解决“大麻烦”。以微信为沟通平台,获取信息后及时为群众办急事、办实事、办好事,赢得群众肯定。今年年初,一个叫“新绿地”的微友捡到一个钱包及身份证等物品,新华路派出所迅速受理,在微信上发布招领启事,使失主李某顺利领回了失物。三是利用“微平台”,开辟“谏言阁”。通过微信平台受理群众的投诉、谏言,将群众反映的问题收集、汇总、分类后,及时、积极作出回应与答复,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研究改进工作措施,自觉接受群众及网友监督,树立起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四是化解各类群众矛盾纠纷。过去,大多数群众、邻里间发生的纠纷,往往因调解不及时或责任民警不易发现,导致双方积怨越来越深,给社会稳定带来了潜在隐患。推行“微信警务”后,进一步拓展了信息来源,能在第一时间收集到各类社会治安情况,在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发挥了积极重用。工作开展以来,观山湖宾阳派出所为群众调解各类纠纷15起,解决群众困难40余件。

   三、发挥预警提示功能,打造防范宣传平台

  一是公开警务,展示形象。开设“微警务”、“治安播报”、“警营文化”栏目,展示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弘扬警营正能量,传递警务好声音。二是加强宣传,警示群众。开设“微警示”、“微支招”、“微普法”等栏目,针对新型电信网络、金融诈骗案件、侵财类案件发案特点以及社会热点治安问题,利用视频、图文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各类防范提醒,建立平台以来,微信平台用户1325人,发布预警信息280条、安全防范措施56条,消防安全常识87条,提高网民防范意识。三是发布动态,增强防范。开设“微提醒”、“动态”栏目,及时、准确、系统地发布真实的警务工作动态,自今年以来,派出所官方微信定时更新辖区治安状况、发案特点、案件高发区域等信息60余条,发布警营开放日、法制宣传进社区等活动警讯10余条,网上“见警率”明显提高。

   四、运用信息化功能,打造警务微信平台

  一是运用微信平台,创新报警途径。各派出所利用平台迅速传递文字、图片、声音的特点,为群众、商户提供一条更加方便、快捷的全新报警渠道。群众通过“喊一喊警情、拍一拍现场、讲一讲线索”,就能第一时间给公安机关提供即时可视、图文一体、声情并茂的动态信息,弥补了电话报警地点难定位、现场难讲清的问题,为公安机关全面灵活地掌控辖区社会治安情况提供了有效载体。二是利用关联功能,助推案件查破。利用微信具有的“查找附近的人”这项功能,在案发现场可以搜索查找到附近同样开启这项功能的人,有助于寻找到目击证人获取案件线索。4月下旬,新华路派出所辖区发生了一起飞车抢包案件,当民警赶到时犯罪分子已经逃走。民警随机利用微信查找附近的人,成功搜寻到目击者获取到有价值的破案线索,并于次日凌晨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三是运用微信平台,强化安全防范。新华路派出所结合辖区银行网点密集、诈骗案件多发的实际,利用新型网络手段采取积极措施控制诈骗案发案。一方面,将辖区23家银行网点全部纳入金融系统微信群进行管理,另一方面,协同新华社区服务中心成立“微信”奖励激励机制,发动广大“微友”提供案件情报信息。2015年2月8日上午11时左右,新华路派出所通过微信平台接到建行新华路网点提供的疑似诈骗案件线索,称有一名男子持他人身份证办理金额高达100多万元的转账业务,民警接警后迅速出击,通过进一步分析研判,确系被人诈骗,为当事人挽回了100万元的经济损失,获得了群众的高度称赞。

  贵阳市各派出所利用手机微信群建立了警民之间的“连心桥”,为警力进社区、进商场的公安工作进行了有益尝试,有力的增强了公安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宽了公安工作的信息渠道,相信随着工作的推进,民警一定能通过“小微信”植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