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未参加2015年集中检查的紧急通知

02.06.2016  05:12

各市(州)新闻出版广电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内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单位:

我局于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4月20日对全省2015年度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以下简称“内资”)进行了集中检查。截止2016年5月20日,还有省直系统128家、贵阳市67家、遵义市40家、安顺市4家、黔南州10家、黔东南州10家、铜仁市3家、毕节市7家、六盘水市14家、黔西南州4家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单位未参加检查。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2015)》(总局令第2号)第十九条“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部资料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和第二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连续性内部资料性的内容、质量是否符合许可条件以及遵守本办法各项规定情况等。审核通过的,重新核发《准印证》;审核未通过或者逾期一个月不办理延期申请的,原《准印证》自动失效,予以注销。

请还未参加集中检查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单位,于6月10日前到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报刊管理处进行2015年度集中检查。这是最后一次通知,不来参加年检的单位,我们将按照总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原《准印证》注销,并形成文字报告上报总局并在全省内资编印单位有关工作会上通报检查情况。

 

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