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学院纪委召开纪委委员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04.12.2015  14:05

2015年11月30日下午,校纪委在九思楼七楼会议室组织召开纪委委员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国华主持了会议,纪委委员范倩、杜勇敏、刘真理、曾翠、刘承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闻广、张鼎良,宣传部副部长刘永生,纪委办公室主任邹英,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邹君等人参加了会议。

纪委委员、纪委副书记范倩同志首先宣读了《准则》和《条例》,刘国华同志结合所分管工作及学习情况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了解读。他指出,《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十八大以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贯彻实施好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说明我们国家反腐败工作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学习《准则》和《条例》是对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规范,党员干部的作风关系着党风政风,对《准则》和《条例》必须要有深刻的领会和认识。刘国华书记借助近期中国传媒大学大批领导班子被查处的案件强调,中国传媒大学所涉及到的违反国家公务用车规定,违反国家办公用房规定,违规公款在外宴请这三条正是《条例》第99条、100条和101条所涉及的内容。从案例中也暴露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并不是工作没有做,而是往往只满足于会议开过了,方案制定过了,文件发过了,但是不去贯彻执行。该案的发生值得我们深思,尤其是我们高校必须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因此,在座的各位作为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干部,对《准则》和《条例》要学深学透,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实际与两部党内法规“对照”,把执行两部党内法规融入日常管理监督中,做到准确执纪、严格执纪、规范执纪。要严于律己,自觉以《准则》为标准、以《条例》为底线,不断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永葆政治忠诚,严守责任担当,做让党放心、让广大教职工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

会上,各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干部纷纷发表了自己的学习感言。根据《贵阳市第三纪检监察组集中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刘国华同志还对我校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制定具体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分层面、多形式的学习活动,掀起学习热潮,保证学习活动入脑入心,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