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县环保局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13.03.2018  16:32
 

  2018年2月5日,务川县环保局对全县排污企业开展日常检查,发现务川东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分水基地)在挖取原尾矿库尾渣作为原料生产期间,原尾渣库内废水和部分尾渣经库区经裂隙和溶洞排入车南河,造成车南河水质氟化物超标。通过调查取证,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该公司处罚罚款20万元,并停产整治。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3条规定对该案件移送务川县公安机关处理。

  2018年3月7日,务川县公安局治依法对县环保局移送的务川东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案件责任人董某执行行政拘留5日。

  通过此案的执行,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排污企业起到了威慑作用,为务川县2018年环保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