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发布《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

07.12.2017  19:24

  2017年11月30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普安县举行,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黔西南州作为茶树原产地和茶文化的发源地之一,对中国历史文化的传承和保护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1980年,黔西南州就发现了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古老的古茶籽化石,据统计,普安县青山镇哈马村马家坪组的一株古茶树已有4800余年的历史。全州目前已挂牌保护的古茶树资源共计11590株,主要分布在普安、晴隆、兴义等县市。

  《条例》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内容:一是阐述立法目的、依据、保护对象、使用范围,并对古茶树资源作了界定;二是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三是规定了资金投入保障;四是明确相关法人和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五是规定了古茶树资源养护责任;六是鼓励和奖励古茶树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七是将具有地方特色的茶树资源写入条例;八是明确规定了古茶树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中的禁止内容和处罚措施。

发布会上,黔西南州林业局副局长黄秀忠指出:“《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州古茶树资源保护工作正式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是我州响应国家法制化建设、依法治国的重要示范;必将对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产生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是推动我州古茶树资源数据库、种质资源库建立的重要保障,将有力助推我州生态资源保护及绿色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