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四措施”治理畜禽养殖粪便污染

12.10.2017  15:31
 

  为进一步推进县辖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整治县域畜禽养殖场。该县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要求,因地制宜开展规模养殖场治理工作,指导建设、完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强化养殖业与种植业的有机结合,推行适度规模养殖和生态健康养殖。

  一是推进养殖粪污减量化。实行养殖场干法清粪,实现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禁止水冲粪,控制生产用水量,建设雨污分流设施,设置暗沟污水排放管道,减少废气污染。

  二是推进粪污处理无害化。指导养殖场配套治污设施设备,建造防淋防渗的堆粪房,建设防渗防漏污水沉淀池或沼气工程。粪便、污水贮存设施的容积按照养殖量与贮存周期进行设计。不随意露天堆放粪便,集中贮存于堆粪房进行堆积发酵,污水经排污暗管进入污水沉淀池过滤或经沼气池发酵利用,确保污水不外泄。

  三是推进粪污利用资源化。鼓励养殖场自行流转承包土地或与种植业生产基地签订粪污消纳利用协议等方式,就近配套相应面积的农田、菜地、林地、园地等土地,按照种养平衡的要求,每存栏10头生猪配套土地面积不少于2亩,采取渣车运输、管道输送等方式,将粪便、沼渣、沼液转运到种植地,实现粪便还田利用。

  四是推进养殖方式生态化。引导养殖场转变生产方式,规范养殖行为,大力推行“猪-沼-菜(粮、林、果)”、“猪-肥-菜(粮、林、果)”等生态养殖模式,加快发展规模适度、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优质安全的现代化畜禽养殖业,促进环保经济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