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黎平县:抓好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

11.11.2016  06:01

               

 

贵州黎平县洪州镇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细则》相关规定三措施抓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林业和分管扶贫领导为组长的指导小组,负责对各村各单位工作组进行指导和审查;成立以联系村领导为组长、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为成员的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小组,负责对各村开展以张贴公告、本人申请、审查初选、考察、评定、公示等程序逐一进行。

二是合理安排人员。按照森林面积,环境情况、贫困程度、年龄结构等情况进行分配名额。各联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结合贫困户家庭生产生活、劳动力、身体素质等方面的情况,优先考虑大局意识强、服务水平优、群众基础好的贫困户家庭。

          三是加强职责宣传。生态护林员年龄应在18-60周岁、熟悉山情民情、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能够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依法制止,及时上报。能够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按时完成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任务。

        据悉,洪州镇经过层层筛选共选出61 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人均管护面积原则上为200公顷以上,管护报酬为9600 元/年/人,为我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积极探索生态脱贫路子,将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是贯彻落实“五个一批”中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重要举措。                           ( 黄正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