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环保局积极部署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02.02.2015  11:56

  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杜绝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督促企业依法生产,改善环境质量,守住生态和发展底线。连日来,德江县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安排部署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加强领导。成立了以该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印发了《德江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明确重点。一是以火电、钢铁、水泥、冶炼、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及燃煤锅炉等为检查对象的大气污染防治检查;二是以化工、造纸、酿造、制药、矿产开发与利用、煤矿采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为检查对象的水污染防治检查;三是以电解锰、铅酸蓄电池、汞加工回收、电解铝、铅锌冶炼、氧化铝等涉重行业为检查对象的重金属污染防治检查;四是以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事业单位为检查对象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检查;五是以核技术利用企事业单位为检查对象的核与辐射安全检查;六是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为检查对象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七是以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为检查对象的污染综合防治检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及进出城主干道沿线污染防控检查;以国控重点污染源为检查对象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检查。

  部门联动。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以及各乡(镇、街道)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按照《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由县政府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对没有污染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由环保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不符合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规定的进行限期治理;对无证排污、非法设置排污口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一律限期停产整改,到期未整改的予以关闭。同时,加强与县法院、公安、检查院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充分发挥环境执法中的司法保障作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上下全力的整治工作局面。

  广泛宣传。充分利用LED屏、电视新闻媒体,加大新修订的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深入抓好“环境日”、“地球日”等宣传工作,截止目前,共发放新《环保法》简易读本500余份,制作永久宣传牌1块,极大地调动群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此次环境大检查行动从2015年1月开始至8月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实施,分别为动员部署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整改落实阶段、督导总结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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