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司司长刘云涛赴黔南州开展煤矿安全明查暗访

05.07.2018  01:01

  6月6日—7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司司长刘云涛,在省安监局、贵州煤监局局长李建民、贵州煤监局副局长陈富庆的陪同下,赴黔南州瓮安县、福泉市开展煤矿安全明查暗访工作。

  暗访组先后对瓮安县上场坪新井煤矿、青菜沟煤矿,福泉市下源煤矿、顺意煤矿4处停产(关闭)矿井进行了巡查;对瓮安县银堂煤矿、福泉市哈麻冲煤矿2处正常生产矿井进行了抽查。

  在巡查停产(关闭)矿井时,刘云涛要求: 一是 煤矿要科学制定井下设备回撤方案和措施,报县煤安局备案,方可进行井下设备回撤; 二是 县煤安局要在派驻矿安监员监管的基础上,要不定期对煤矿进行巡查,确保煤矿回撤期间的安全; 三是 在井下设备回撤结束后,必须按照关闭煤矿的要求,及时对井口进行永久封闭,确保封闭质量。

检查组抽查福泉市哈麻冲煤矿

  通过地面查阅资料、井下检查,共发现23条隐患和问题。其中:银堂煤矿主要存在矿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等未结合矿井实际编制;矿井自检自改工作未按要求开展;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配备不足;未按规定检查瓦斯;矿井安全监控系统6处传感器报警、断电和复电浓度未按规定设置等问题;哈麻冲煤矿主要存在瓦斯日报表未经总工程师审阅;矿井未按要求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未按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工作面顶帮;矿车之间的连接装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暗访组向煤矿进行了通报,林东煤监分局下达了监察执法文书。

  刘云涛强调: 一是 煤矿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珍惜矿井作为保留主体的机会,加大矿井安全投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银堂煤矿采掘失调的问题,要求煤矿要认真剖析现状、科学分析、合理安排采掘接续; 二是 煤矿要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要将隐患排查治理挻在前面,确保安全生产; 三是 煤矿要制定汛期应急预案,确保汛期安全生,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 四是 煤矿要强化职工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生技能,杜绝职工无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