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公安机关迅速启动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试点工作

02.06.2014  19:33

为扎实开展好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试点工作,贵阳市公安局按照省公安厅的安排部署,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紧密结合贵阳公安工作实际,迅速采取有力措施,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高起点谋划,抓好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组织领导有力。 7月3日,全省公安机关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试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召开后,市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闵建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徐海兼任。其间,闵建局长多次听取汇报,多次对试点工作作出指示。按照闵建局长的要求,市局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将崔亚东厅长在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转发各单位。各分、县(市)局,市局各单位也相继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一把手任组长,并确定一名副职专抓,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二是精心制定方案。 按照闵建局长“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要求,制定了《 贵阳市公安机关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其间,徐海主任逐条逐段亲自动手对市局方案进行了修改。按照解决问题是重点的要求,《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活动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七个方面对试点工作做出了周密安排,既贯彻了省厅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又体现了贵阳公安工作的特点。

三是动员发动到位。 7月6日,市局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闵建局长强调, 一要 认真学习领会崔亚东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厅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要 紧密联系实际,扎实稳步推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把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试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要 加强领导,明确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试点工作真正取得实际效果。市局动员会召开后,各单位纷纷召开会议,层层进行动员,确保将活动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民警。

高标准部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工作措施得力。 市局党委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从 “四个一” 抓起,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1) 成立 一个团队, 从政治部、纪委、机关党委抽调专人搭建专班,专门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为试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发放 一份学习资料 ,明确了学习讨论阶段的必学篇目,发放了《党员干部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读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辅导读本》等学习资料; (3) 开辟 一个专栏, 在市局内网主页开设了“保持党的纯洁性试点工作专栏”,为广大民警学习文件精神、交流心得体会、发表意见观点等提供互动平台; (4) 编发 一份简报, 及时反映教育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刊发各部门主要经验做法。

二是工作重点突出。 把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试点工作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做到 “四个结合” (1) 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攻坚战以及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紧密结合; (2) 与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 (3) 与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落实“两加一推”主基调和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主战略及推动“一先二超一提升”奋斗目标的实现紧密结合; (4) 与深化创先争优,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公安核心价值观教育、四帮四促等活动紧密结合。

三是载体形式丰富。 明确了 “四个载体” ,把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试点工作抓出实效。 (1) 以开展“立足岗位、奉献平安”大讨论活动为载体,在全警牢固树立公安民警核心价值观,打牢保持公安队伍纯洁性的思想基础; (2) 以开展“民警进万家、惠民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在访民意、解民忧、惠民生、保平安的实践中体现公安队伍的纯洁性; (3) 以开展“查摆、剖析、整改”活动为载体,解决公安队伍纯洁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试点工作的实效性; (4) 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攻坚战“严打两抢一盗、保卫百姓平安”行动为载体,努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用维护稳定的新业绩作为检验试点工作成效的标准。

高要求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 严格落实责任。 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教育试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将教育试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凡是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搞形式、走过场的,一律按照《 贵阳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 》严肃处理。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 市局“活动办”迅速拟写工作汇报,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了教育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同时,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大力宣传公安战线在保持党的纯洁性方面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努力提升社会影响力,彰显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 为确保教育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建立了市局党委委员督导联系工作制度,党委委员按分工深入各分、县(市)局及市局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各级政工、督察部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开展活动不认真,敷衍了事,有问题不查不摆,解决问题态度不认真,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