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院院长吴大华在兴义市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02.12.2017  02:22

按照贵州省社科院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宣传“七进”工作安排,省社科院院长吴大华研究员赴同步小康驻村帮扶点所在地暨脱贫攻坚战略合作单位——兴义市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12月1日上午,在兴义市委党校礼堂举行的宣讲报告会上,吴大华院长为180余名市直机关班子成员干部作了题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美丽乡村”的宣讲报告。兴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荀刚主持报告会。

吴大华院长在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后,结合兴义市实际,着重宣讲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吴院长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我国“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推进乡村发展,实施乡村振兴,对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意义重大。

吴院长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迫切要求。乡村振兴战略是为了让农业更发展、农村更美丽和农民更幸福。

吴院长认为,促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可从如下六个方面着手:一是重视不同区域乡村发展的差异性,在粮食安全、产业效益、生态环境建设保护上进行合理选择,讲求因地制宜。二是重视打破历史形成的乡村发展低水平均衡状态,把握人力、地权、资本和技术四个重点,引入先进要素。三是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四是加大体制机制创新,通过破除旧的体制机制束缚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形式。五是在农村生态环境全面建设上长久坚持,久久为功。六是必须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知农民的智慧化“三农”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