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活动

05.12.2019  18:25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弘扬宪法精神。12月3日,省林业局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活动。局机关党组书记、局长张美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缪杰参加宣誓活动。

  宣誓活动由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饶自力同志主持,局总工程师张乃春同志领誓,全体干部职工在领誓人的引导下右手举拳,逐句宣读誓词。

  活动结束后,我局职工纷纷表示“举行宪法宣誓,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参加宣誓活动是依法施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具体行动,意义重大,有助于树立宪法的权威,维护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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