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出台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和改革发展考评办法

20.06.2018  16:12

6月18日,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贵州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和改革发展考评办法(暂行)》由省林业厅、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这是贵州省在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重点任务和即将申请国家改革验收之际,出台的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文件,对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强化林场森林资源监管、加快林场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该《办法》提出,到2035年将全省国有林场建成以森林资源为基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理念、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林业综合效益最大化为标准的现代林业生态智能综合体的发展目标。明确了考评对象是全省各国有林场,责任主体是林场同级人民政府。考评内容围绕改革后国有林场应承担的主要职责制定,包括:森林资源监管、基地建设及森林旅游开发、项目建设及管理、创新经营机制、组织机构建设等5个大类,共20个指标。《办法》还明确了考评工作方法、要求及结果应用等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