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党的十九大】十八大以来贵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综述

16.10.2017  17:39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民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防灾减灾救灾决策部署,迅速落实各项救灾救助措施,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开展,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综合水平,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

组建了省、市、县三级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各级减灾委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作用不断增强。2015年争取国家民政部将贵州列作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部省合作省份之一,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法律规范体系等方面推进改革,在黔东南州进行改革试点。2016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印发后,充分吸收运用前期开展体制机制改革部省合作已经取得的成果,并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牵头草拟我省贯彻实施意见,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已原则通过,将于近期印发实施,对全省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毕节市纳雍县“8·28”山体崩塌发生后,贵州民政应急救灾帐篷为受灾帐篷撑起一个温暖的“


法规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

相继出台《贵州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贵州省“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贵州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牵头编制并指导各级编制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防灾减灾救灾“一案三制”不断健全完善,基本实现了预案体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防灾备灾能力不断增强

全省减灾救灾人才队伍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省、市、县各级减灾中心全无到有,力量不断壮大。推行人员培训分级负责、三级培训制度,培训实现全覆盖。按国家标准建成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库、6个市州级库和35个县级库,全省以省级库为中心、市州级骨干库为支撑、县级片区库为补充的救灾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基本形成。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防灾减灾专项投资5388万元,支持我省省级库、2个州级库(黔东南、黔南)和17个县级库建设(2017年争取1930万元,支持12个县级库建设),省级安排1600万元支持4个市州级库(六盘水、毕节、铜仁、黔西南)建设。各级民政部门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充实物资储备,全省各级日常储备超过1亿元的各类救灾应急物资,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

贵州省民政厅紧急从省救灾物资储备库调运救灾帐篷支援灾区


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重建能力稳步提升

汛期及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发展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应对灾害性天气及灾害发生情况,及时启动省级救灾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先后争取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贵州灾情9次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响应,争取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4.54亿元(其中2017年1.28亿元),下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6.07亿元;全省共发放衣被179.89万件(床),粮食60.86万吨,搭建救灾帐篷2.67万顶,救助受灾群众2210.71万人(次),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能力显著提升,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以实施“减灾安居工程”为重要抓手,及时恢复重建因灾倒损民房,5年来共重建2.10万户,修复3.55万户,有效防止受灾群众因灾返贫致贫特别是因重建房屋而返贫致贫。其中,2016年省政府投入减灾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1.59亿元。

黔西县重新镇受灾群众安置楼前,孩子们因生活无忧快乐的笑着


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参与程度明显提高

5年来,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从推动黔东南州实现全州全覆盖既而在全省全面实施,政策制定科学有效,市场机制分担灾害风险作用明显。省、市、县三级政府为全省具有本省户籍且居住在自有房屋的农户每户出资8.4元,投保了基本保额1万元的农房保险,实现了全覆盖。从2014年10月1日全省建立实施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制度起,各级政府及农户累计投入资金2.42亿元,为全省农户的自有住房承担了累计保额为2730.15亿元的灾害风险保障,累计接报保险报案2.43万起,共向28.77万户受灾农户理赔兑现1.58亿元。积极支持和规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等工作,渠道基本畅通,效果较为明显。

志愿救援队伍搜救被困群众


城乡基层防灾减灾能力逐步提高

结合“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等专题活动宣传契机,扎实开展各类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预案实战演练,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灾害风险能力。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国家、省、市州“三级联创”活动,共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75个,省级示范社区205个。省、市、县三级先后投入建设资金3000余万元,新设置和建设适合城乡人口规模和当地灾情特点的城乡应急避难场所700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