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科院院长吴大华被国家民委聘为法律顾问

18.04.2018  11:22

4月12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法律顾问聘任暨见面咨询会”在国家民委第三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国家民委政法司副司长金春子主持,介绍了国家民委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开展情况,国家民委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管理文件,明确了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权利、义务。国家民委政法司司长宋全为国家民委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这次被聘的三个法律顾问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博士生导师李忠研究员,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国家民委决策咨询委员、博士生导师吴大华研究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雷明光律师。同时,国家民委还从国家民委有关部门中选定了6名公职律师。

三位法律顾问分别发言,表示非常荣幸被国家民委聘为首批法律顾问,将按照国家民委法律顾问的职责要求,为国家民委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好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国家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国家民族团结繁荣发展提供法律智力支撑。

聘请仪式结束后,举行了见面咨询会,国家民委办公厅、经济司、科教司、督查司、文宣司、研究室、财务司、信息中心、机关事务局等部门负责人从各部门视角谈了存在的法律问题、需要法律顾问提供的服务以及做好依法行政、民族事务法治化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大家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