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纪委监委对“一案一整改”开展专项调研督导

16.10.2018  13:30

  近日,省纪委监委组成调研督导组,深入9个市(州)及贵安新区,通过深入单位走访、查阅相关资料、开展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各市(州)“一案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总结经验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贵州省启动“一案一整改”工作,对被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通过召开支部会或干部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在一定范围发放违纪违法人员个人忏悔书和公开处分决定书,在党内、单位内公开有关案情和向社会公开以案促改情况的“三会两书两公开”模式,剖析典型案例,深挖问题根源,为党员干部敲警钟、明底线。

  “一案一整改”工作推进不平衡,个别市(州)工作开展相对滞后;部分党委(党组)“一案一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地方和单位开展警示教育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效果、重眼前轻长远,未有效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调研督导中,各市(州)“一案一整改”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被一一指出。

  针对发现的问题,调研督导组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深刻领会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进“一案一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增强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强化理论武装,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锤炼,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要强化警示教育的严肃性、及时性和常态性,使警示教育由“自选动作”变成“规定动作”,由随意开展变成规范开展。要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树立“靶向治疗”思维,突出分类施教,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抓实以案促教,用“少数”“极少数”教育警戒“关键少数”;抓实以案促责,用惨痛的教训唤醒责任、压实责任;抓实以案促建,回到“案发现场”找原因、补漏洞。(记者 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