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部署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挂牌工作

06.07.2017  17:45

  近日,省民宗委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挂牌工作。

  通知指出,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挂牌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的重要举措。通过向社会公告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的基本信息,悬挂统一标识,方便社会公众识别,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完善宗教工作数据库建设,推动完成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换发登记证工作。

  通知要求,按照统一规格、统一编号、统一挂放的原则,各市(州)民宗委、贵安新区和省直管县民宗部门负责制牌,各县(市、区)民宗局负责挂牌。标识牌一般应悬挂在宗教活动场所入口醒目处,只有部分殿堂开放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可以悬挂在主要殿堂前。要以此次挂牌工作为契机,认真核改宗教工作数据库中宗教活动场所基础信息数据,为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提供准确无误的基础资料。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推动解决辖区内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筹备设立手续不完备等存量问题。

  通知强调,各地民宗部门要高度重视挂牌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积极推进,于2017年7月底全面完成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挂牌和宗教工作基础数据库信息核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