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贵阳学院大讲堂第二讲开讲

01.12.2018  21: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学生处组织开展“贵阳学院大讲堂”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2018年11月28日14:30贵阳学院大讲堂第二讲开讲,一级高级法官、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原党组书记赵军作“做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专题报告。学生处处长唐运前主持,学生处全体人员及300余名学生参加报告会。

刘刚副校长出席报告会,要求要认真抓好学风建设和学生体质工作,做好宣传引领,发挥“大讲堂”平台作用,引导更多的学生主动参与,自觉学法遵法守法,让学生在开阔视野、增长知识的同时培养良好的学风和校风。

赵军法官从法治思维入手,对培养法治思维的意义、当前大学生在法治思维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树立法治思维的思考作了深入浅出的阐述。

赵军法官指出,大学生因法律知识学习不够储备不足,法治理念薄弱以及法治能力不强等是造成大学生违法犯罪屡见不鲜的主要原因。

从全国法院征收房屋拆迁案、环保法庭判决案等案例中,无不体现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国家公职人员,或是社会就业人员,违法必究。学习宪法,学习法律法规,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大学生要在学法上先学一步,学深学透一些,并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

与会同学表示,赵军法官通过大量的实例,阐述了筑牢“法治意识”的重要性,作为当代大学生,要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用法,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储存,要清楚什么事情可以做,那些事情不可为,切实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在服务社会中彰显“奋进之笔”。希望学校多组织高水平的专题报告和文化沙龙,让学生努力学习成为学生的自觉。

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律法规,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意识,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学法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当代大学生的责任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