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安全监管局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

17.03.2017  11:39

  

遵义市安全监管局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要求,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我市要求开展全市各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执法大检查。3月7日-10日,市安全监管局副调研员龚伟林率市局应急办到湄潭县、凤冈县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检查期间,还专门安排时间到两县安全监管局调研指导应急管理和装备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检查组一行先后对湄潭县、凤冈县安全监管局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并深入贵州江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湄潭县平安烟花爆发有限公司、贵州省湄潭县竹香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凤冈县兴平气体有限公司、凤冈中金燃气有限公司、遵义集顺达交通运输(集团)凤冈客运站有限公司、凤冈县西部水泥有限公司等企业,就各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共查出30条隐患,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并针对贵州江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堵塞逃生通道这一违法事实进行了处罚,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对于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龚伟林强调:一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县安全监管局、各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工作,确保有备无患。二是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各县每年至少要组织2次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各企业每年要至少组织1次综合演练,2次专项演练,提高队伍的反应、实战能力,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快速反应。三是各企业对本次执法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销号,市局应急办将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实效。

遵义市安全监管局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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