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安顺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验收

23.02.2018  23:1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有关规定及《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贵州省2016年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黔环通[2016]75号)与《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黔环通[2017]282号)工作要求,2017年12月19日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组前往安顺市普定县对国电安顺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现场查验,并听取了国电安顺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和咨询机构(贵州华红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情况汇报。

  国电安顺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始建于2001年,位于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马官镇太平村,公司拥有两台300MW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2003年3月12日和2003年8月投产运行,其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共实施完成40项清洁生产方案,其中无/低费方案35项、中/高费方案5项,共计投资为3789.5万元,年产生经济效益254万元,节水60.1832万吨/年、节电669.99万度/年、节煤15.21万吨/年,减少废气排放134.3万m3/a、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324.5吨/年、减少氮氧化物排放383吨/年、减少烟尘排放量47.425吨/年、减少废石膏排放12050吨/年、减少废矿物油1.61吨/年,取得了经济、节能和减排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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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环保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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