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多措抓实中央环境保护督促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11.09.2017  17:30
 

  为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促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龙里县一是下发《中共龙里县委 龙里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龙里县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龙发〔2017〕12号)文件,成立了以书记、县长为组长,各部门、各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县委、县政府召开3次相关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三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2次批示,对取缔石灰土立窑、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快谷脚污水处理厂建设、饮用水源地整改、加强环境监管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四是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副县长深入现场检查调研7人次,协调推动谷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饮用水源地整改、取缔石灰土立窑等工作。五是每周对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并将调度情况上报州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