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审计局“三项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03.04.2017  02:14

  一是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发挥表率作用。强有力的党组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键和根本保证,要充分发挥审计局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要求审计局班子在遵守中央和省、州、县委各项作风纪律以及审计纪律“八不准”等方面发挥正面表率作用,做到尽职尽责,率先垂范,清廉公正,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管好自己的责任田,自觉维护清正廉洁的审计环境。

  二是加强机制制度建设,注重监督检查。县局注重点面结合、立体思维的制度建设理念,年初制定了局党组工作规则、罗甸县审计局平时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修订了局机关考勤管理规定,明确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建立了县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等文件,每个文件从不同的角度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实行清单管理,强化工作过程遵守纪律的监督检查,一件一件抓落实,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审计管理、审计业务工作,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风清气正。为尽快适应审计工作新常态、新要求,真正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审计形象,要落实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法纪意识,廉政教育纳入常态,重点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严格自我教育管理,对违反审计工作纪律的干部要给予问责,严肃处理。要让全体员工算好廉洁账、家庭账、自由账,使党员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促进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赵乐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