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审计局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14.02.2018  13:25

根据《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关于“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和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质量评价、工程结算等管理活动”、“未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经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书面告知审计机关后,可以自行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送审计机关备案。”的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批复》(织府复【2018】10号)精神,织金县审计局从2018年2月1日起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进行了调整:

一、审计机关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公共利益和民生项目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有重点地纳入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计划(根据省、市审计系统安排进行逐级申报批复确定),由审计机关自行审计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

二、未列入年度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由业主单位自行委托,业主单位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情况及其审计结果(含档案资料)报县审计局备案。

三、对中介机构已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县审计局本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的原则,每年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项目复审,加强对审计中介机构的服务和监督力度,确保审计质量。

四、从委托程序、委托方式、项目审计监管等方面,加强对业主单位的业务指导服务,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程序合法、方式合理、监管到位,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发挥社会效益,避免出现徇私舞弊、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违法乱纪行为。

(王厚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