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审计局提出五条贯彻建议强化审计整改

13.05.2017  02:41

为贯彻落实《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暂行办法》,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置于人大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之下,切实提升审计监督效果,遵义市审计局提出了五条贯彻落实建议。

一是强化人大监督。探索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制,定期向人大报告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把审计整改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列入人大监督范畴,与人大财经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办,促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和长效化。

二是加强政府督导。一是市政府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一个月内,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通报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和重点整改部门,深入剖析原因,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对久拖或屡查屡犯的突出问题,提请列入市政府督查督办事项,明确整改时限,落实责任,推进形成审计整改长效工作机制。

三是建立联动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政以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发挥部门联动效应。二是对屡审屡犯、拒不整改或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促使限期整改到位。

四是建立健全审计移送事项处理落实反馈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机关的联系,及时反馈审计移送事项立案和处理的结果,切实扩大审计结果的运用成效。

五是纳入绩效考评。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考察任用干部和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促进推动落实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能。

(李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