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13.11.2017  14:59

各市、州民政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威宁县、仁怀市民政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党的十九大精神“七进”工作部署,省民政厅制定了《全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社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10日


全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社区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在我省城市社区和社会组织的全覆盖,根据中央和省委“七进”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期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吹响了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前进号角,在我们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通过广泛深入的宣讲,帮助和引导广大社区干部群众和社会组织全面准确领会十九大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省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中心、把握主题,精心组织,迅速实施,在社区和社会组织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让党的十九大精神家喻户晓、入脑入心,为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奠定基础。

二、时间安排

11月上旬举行十九大精神进社区启动仪式,全面铺开进社区活动,下旬组织社区参加十九大精神全媒体知识竞赛及理论研讨,12月上旬全面完成。

三、主要内容

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进社区工作,要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后出席有关会议活动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以及民政相关惠民政策,真正做到全面准确、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大精神。

四、主要形式

(一)开展集中宣讲。及时举办十九大精神培训班,由省民政厅宣讲团成员或邀请专家进社区、入社会组织进行十九大精神的集中宣讲和专题辅导。

(二)开展巡回宣讲。省民政厅成立由罗宁、邹志强、杨亚军、刘忠平、王斌、皮宇飞、袁竞、张惠明以及救灾处、福善处、事务处、救助局等处室(局)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的十九大精神进社区宣讲团,市级民政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宣讲团深入辖区各县(市、区)开展宣讲。各县(市、区)要指导社区成立网格宣讲团,邀请素质高、懂理论、接地气的社区优秀干部、老党员、先进典型作为网格宣讲员,具体宣传十九大精神,做到全省社区宣讲全覆盖。购买《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等一批理论学习资料,在巡回宣讲时进行分发。同时建立社区宣讲人才库,组建一支高水平的宣讲队伍,形成十九大精神宣讲的长效机制。

(三)开展理论研讨。适时召开理论研讨会,组织一批社科类社会组织负责人和理论工作者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贵州和工作实际开展研讨。

(四)开展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标语、LED显示屏等多种手段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营造社区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在社区各种宣传栏、公益橱窗醒目位置,开辟专栏,强化主题,及时更新、充实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内容。并通过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展演展览、诗词歌咏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活动,切实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社区工作。

同时,依托贵州省民政厅官方网站、微信微博、贵州省社会组织信息网以及贵州民政等平台媒体,及时转发转载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新闻通稿,以及新华社、人民日报、贵州日报等新闻媒体的理论权威文章和解读资料,加大十九大精神宣传力度,使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省厅成立由罗宁任组长,杨亚军、张惠明任副组长,基政处、社管局、社工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社区工作组。各市(州)、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党组及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亲自督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扎实推进十九大精神进社区各项工作。工作中结合民政业务送政策、送服务、送爱心进社区,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督查。省厅将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适时对各地十九大精神进社区进行督导。各市、县开展的宣讲活动情况要及时总结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存档工作。12月20日前,各市(州)要将本地工作情况上报省厅。


附:全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社区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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