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党员义务,老党员作表率

27.09.2018  20:12

第三党支部目前有4名退休党员干部,尽管他们有的已退休多年,有的长居异地,有的身患疾病,但他们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仍处处以一名合格党员干部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积极缴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

李德明同志坚持多年每月固定时间缴纳党费,从未发生请人代缴现象。因退休审批程序,该同志党费标准未核定,其担心不能按时交党费,多次向支部询问党费缴纳标准;江兰同志退休后长居异地女儿家,但每月仍通过微信等方式按时交纳党费;袁立同志退休多年,身患重疾,即使行动不便,仍坚持让子女按时代其交纳党费;郑颖徽同志更是坚持每月第一时间到单位交纳党费。

党章明确规定,交纳党费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基本义务。按时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也是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更是必须遵守的组织纪律。这些老党员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践行党员义务,体现出他们崇高坚定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值得我们每一位年轻党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