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赴黔东南州、黔南州调研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

26.06.2019  10:11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7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好专项工作报告,6月18日至19日,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跃率由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省检察院组成的调研组到黔东南州从江县、榕江县、黔南州都匀市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黔东南州从江县独洞水库、榕江县大利侗寨传统村落保护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两自治州两级检察院情况汇报,并同与会人员就如何更好立足检察职能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

  调研组对黔东南州和黔南州两级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调研组指出,黔东南州、黔南州两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探索监督方式,不断提升监督实效,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了公益诉讼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美好生活的向往。工作开展中,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为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贡献了贵州智慧。

  调研组还指出,公益诉讼作为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新的监督职能,当前工作还存在案源不足、人手缺乏、素质不高、监督刚性不强等问题,检察机关要加强探索和研究,努力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要把开展公益诉讼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指示的体现;二是坚持党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三是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争取理解和支持,努力实现公益诉讼工作双赢多赢共赢;四是强化与法院的沟通,就法律适用、证据标准以及证明标准等形成共识,增强司法保护公益的合力;五是统筹推进公益诉讼五大领域平衡开展,并大胆探索,不断拓展领域范围;六是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公益诉讼中的作用,凝聚社会力量和资源,缓解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七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办案人员能力和素质;八是健全完善赔偿和救助办法,解决如生态赔偿主体缺失等问题;九是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裁判结果的跟踪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十是加大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氛围。进一步推动我省公益诉讼工作迈上新台阶。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周德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