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18.10.2019  16:31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联合有关部门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0月18日至25日,意见请发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感谢您的参与与支持!


2019年10月18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