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复查合格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1.02.2018  19:41
 

近年来,省环科院在省委省政府和省环保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很抓精神文明建设,以“建一流队伍,树一流风貌,创一流业绩”的精神状态,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我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经复查合格,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

省环科院将以复查合格为契机,不断营造文明、热情、礼貌、高效的科研服务氛围,进一步提高全院职工思想教育和科学文化素质,持续推进全院良好的工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