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发出通知要求做好2015年清明节工作

26.03.2015  10:04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79号)和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有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和深化殡葬改革,日前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黔民函〔2015〕68号)。
      《通知》强调,各地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指示精神,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安全保障抓早抓细抓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通知》要求,大力倡导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带头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带头模范作用,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要将清明祭扫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类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战争中重要战役、战斗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群众凭吊革命先烈,缅怀烈士功绩,弘扬民族精神。
      《通知》明确,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间,在全省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