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学院召开2018年辅导员第一次例会

26.03.2018  18:21

3月22日下午14:30时,贵阳学院“2018年辅导员第一次例会”在九思楼八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主要围绕学习《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中共贵阳学院委员会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院党发(2017)22号)以及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安排等来展开。

学生处处长唐运前、副处长薛莉,各教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专职辅导员,学生处科级干部以及思政科老师等参会,会议由薛莉主持。

(图为参会人员)

会上,唐运前处长,介绍了教育部令第43号修订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教育部令第43号的重要内容以及六个方面的特点,强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进一步体现了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了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高校辅导员的身份,进一步强调了高校辅导员配备选聘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培养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高校专职辅导员队伍的发展。并重点从辅导员的身份、辅导员的工作职责、选配与培训、晋级与发展四个方面进行了学习,还对《中共贵阳学院委员会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作了解读。

唐运前处长对学生工作人员提要求,希望通过贯彻落实好相关规定的内容,切实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切实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确保我们的工作做精做细做实,进一步推动我们学校的学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学生管理科科长韩守成对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作安排并对近期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辅导员代表欧贞香、张秋丹,分享了工作心得和工作经验。据了解,欧贞香已经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了四年,张秋丹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了一年多。

薛莉副处长最后强调,此次会议对于加强贵阳学院辅导员队伍建

设、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学习推动工作有积极意义。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讨论的重要讲话精神,辅导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争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