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开发区2017年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工作启动及培训会在社科院召开

13.06.2018  13:02

按照贵州省商务厅对“2017年全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工作的安排部署,2018年6月12日下午,“贵州省开发区2017年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工作启动会及培训会”在省社科院第一会议室召开。省商务厅出席会议的有开发区管理处权胜民处长、开发区管理处王薇主任。省社科院出席会议的有省社科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开发区第三方评价工作组组长吴大华研究员、省社科院副院长索晓霞研究员、区域经济研究所所长黄勇研究员、《贵州社会科学》编辑部副主任赖力编审、图书信息中心副主任张燕副研究馆员及评估组的所有专家、工作人员。会议由区域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蒋莉莉主持。

会上,省商务厅开发区管理处权胜民处长对2017年开发区评估工作的意义、目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他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精神,贵州省委、省政府2017年12月出台了《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发展定位,增强开发区功能优势,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按照《意见》要求,经省商务厅党组研究决定,拟对全省开发区组织开展2017年综合发展水平评价,旨在加强对全省各类开发区的考核评价力度,为2018年综合评价实行动态管理打好基础。为客观、公平、公正评价各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情况,商务厅将此次评估工作委托贵州省社科院作为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第三方,由第三方负责此次评价工作并完成《贵州省开发区2017年综合发展水平评估报告》。

省社科院高度重视此次评价工作,吴大华院长对开展评价工作进行了部署。他指出,省社科院将组建四个评估小组分赴全省九个市州73家开发区开展现场评估。评估组所有专家和工作人员在实地评估开始之前需要把所有前期工作准备完备、工作流程和评价指标掌握清楚、并对各开发区上报数据产生疑问的指标进行重点审核;现场评估需把握好质量关、面积关、数据关“三关”和问卷收发专人负责、数据审核专人负责、指标统计专人负责、评价报告撰稿专人牵头“四负责”机制。与此同时,吴院长对评估组的所有专家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启动会后,省商务厅开发区管理处权胜民处长对“贵州省开发区2017年综合发展水平评价”的指标体系进行了解析、对评价办法和报告撰写进行了具体要求、对评价工作流程进行了现场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