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04.12.2017  16:58

  从2017年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至7日)作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我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活动期间,面向全社会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面向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面向地方各级政府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并积极配合支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展宣传周系列活动,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制视频讲座及全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答题等活动。

  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要求,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开展好宣传周活动作为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设学习宣传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播放《安全生产法》宣传主题公益广告;运用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开展《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震慑不法分子,进一步扩大执法效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措施要求落到实处。